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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棄你

     
     
     
    我想我並不聰明
    我沒有你的機靈
    在愛情變質之前我沒反應
    沒察覺你的表情


    你知道我不聰明
    所以才選擇放棄
    放棄去猜你每一個反應
    去猜你是否變心


    放棄你
    放棄愛情
    放棄了所有權利
    連自己
    都知道這不公平


    放棄你
    放棄自己
    放棄了愛的權利
    放棄你
    等於放棄我自己


    你知道我不聰明
    所以我選擇放棄
    放棄去猜該如何留住你
    放棄了所有回憶


    放棄你
    放棄愛情 放棄了所有權利
    連自己 都知道這不公平
    放棄你 放棄自己
    放棄了愛的權利
    放棄你
    等於放棄我自己


    放棄你放棄愛情
    放棄了所有權利
    連自己
    都知道這不公平
    放棄你放棄自己
    放棄了愛的權利
    放棄你等於放棄我自己



    放棄你等於放棄我自己
     

    我們的事,不該讓別人知道?!

     
     
    不該讓公司的同事、網站上的陌生人、收音機旁邊的人、看電視的人知道。

    那熟朋友呢?你又疑慮起來。

    要多熟,才能知道?我瞄見你閃爍的眼神。我恨男人的那種眼神,流星般在我眼前一閃而逝,極度敏感,連聽事後解釋的語彙都沒有耐心。

    那麼逢場做戲吧,你把手搭在我肩上,供媒體拍照,我配合你開玩笑,把手攬住你的腰,運氣好,或許明天有一篇好文章,你要的。

    有一天,變成這樣,還算是愛情嗎?

    什麼樣的戀人,才能讓別人知道?王子與公主?芭比娃娃跟他的男友?製作人與歌手?導演與女明星?主持人與藝人?企業家第二代與電視新聞名主播?名演員與名模特兒?那隔壁阿牛家公務員的大哥跟他當護士的女友呢?

    我不懂。

    20歲第一次陷入戀情、愛上男人,我希望全世界可以分享我的幸福,朋友們看好度很低。一直寫信給我的某個學長說:「妳為什對他那麼好?妳都忘了我。」我沒回信,只是疑惑:「那是我的男友啊,我怎可能不對我男友好?」另一個年紀大一點的男性朋友嘆氣對我說:「有才華的男女不適合在一起。」那什麼樣的人才適合在一起?即使後來我跟那男人分手,我還是不認同,這跟才華沒關係。

    一男一女真心相愛,為什麼不能讓別人知道?比起少數的同性戀熾熱的戀情,已經限制太少了,自由太多了。

    當然,今夜我小小懊悔,不是對你,是對我,對我自己想要光明正大公開的直覺心情反省。愛情,不該這麼見不得人嗎?我懊悔我的念頭,是因為任性,沒有體貼到你每一處的禁忌,不是愛情本身,如果我非常非常愛你,並感覺到你非常非常愛我……。

    能夠手牽著手自然地走在陽光下大街上、相互微笑、親吻的戀人,那是一件多美好的事。

    即使沒帶傘兩個人都濕淋淋的下雨天,即使路上的人投射過來異樣的眼光。或者有人會忽然疑惑說出:「咦,那個不是那個誰誰誰嗎?」

    在日本飯店、在機場,我曾遇到無數眼光盯著我,他們的眼神說:「我見過這個人。」在機場,有人跑過來問:「妳不是設計那個什麼……那一個?」在東京的飯店用早餐,我一個人點了咖啡、煎蛋、培根、火腿,愉悅地享用我的美式餐點,隔壁一桌四、五個女生一起回頭審視著我,我撥開熱騰騰的牛角麵包抹上奶油,聽到她們清脆的聲音說:「ㄟ,我見過她……在某電視節目。」

    我都不在乎了,你在乎的是什麼?

    一直不願回想,跟你的這一段情感的細節。而我一直忘不了某一個下雨天,我們去東區用餐,買單之後,我們並肩碰撞著走路,過馬路時,我牽住你的手,你手心的溫度猶疑著,紅綠燈一過,你放開我的手拉拉衣服,之後再也沒有回來抵觸我的手,於是,我把我不知所措擱在冷空氣的手指頭,一手握著背包,一手放進我外套的口袋。

    那一刻,我開始有卑微感。

    這麼不堪嗎?對於親密到可以熟悉彼此打呼聲的你我,這,只是手牽手。你沒有結婚,沒有女友,我也還是單身,我們的戀情真的不值公開嗎?我沒有登廣告、沒有用力公告、沒有在你跟我有利害關係熟悉的朋友、同事前大聲說:「我跟你戀愛了。」以及提你的名字。

    而,你,讓我覺得好委屈。

    倘若不是渡邊純一筆下那種「不倫愛情故事」,不能公開的戀情,都會讓我覺得很委屈。相愛,為什麼不能說出來?手牽著手在大庭廣眾之下,是問題嗎?我看見報紙上清楚的照片王菲牽著謝廷鋒的手、陳曉東握住張柏芝的手,這樣害怕有誹聞的公眾人物都光明正大牽起手,我們不能嗎?

    只是牽手,還沒發誓承諾變成真正「牽手」。

    聽過王菲唱廣東版那首《冷戰》嗎?這樣的一對戀人,冷戰時如同默劇演員,冰冷相待,在寂寞細微處打手勢,說不出口。我想,這從不是我想要的。

    我只想要牽手。
    跟一個我愛、愛我的男人牽手。
    不管背面風景。

    手心的溫度、手指細微動作會告訴你,愛與在乎的程度。

    當我還在青春期,沒談過任何一個真正戀愛,黃昏經過燈火閃爍的台北福和橋,我心底總想著:「有一天我要跟我真正愛的男人牽手走過這條橋。」然後,我直率放棄無數伸出溫度的手掌、強迫握住我的手的男人。

    唉。

    接吻是容易的,不過是一瞬間的情緒;
    做愛是容易的,恰當時機即可產生激情撫慰的出口;
    而手牽著手,那有多麼神聖,當我們手心相抵,我終於感覺了到你,在一條人來人往大街上的溫存坦露。

    我們沒有掩飾的愛。

    當我寫文章提到你(也許是你們),我總是花許多時間遮遮掩掩隱去你的狀態,修飾你的面貌,你的行業,你的一切,以及你我的真實情節,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你是哪一個。(英文就簡單,統稱you)

    除了我。

    我不能改變的某一種天真的感情想望與特質,但我還是要說對不起,我對自己這樣坦白,每個戀人,我都這樣坦白我的心情,並在反覆自我閱讀中,坦白敏感被傷害到的脆弱。

    因為寂寞,你是如此不了解我,如同我不了解你,一樣。我們卻這樣相遇,一轉過身,從此,就變成不再需要公開關係的陌生人。

    我們的事,不該讓「她」知道  只因為她在同個工作職場  只因為她還愛著你  只因為她我真的心累了  懂不懂?! 我介意的不是她  而介意的是你 .....

    紀念9/28~11/? 這段不該讓別人知道的緣分~~~~game over

    錯就錯在太堅強 ...

     
     
     
    個性再強,都要學會柔軟,學會示弱。
    偶爾示弱並非弱者;不要太剛硬,才有人敢親近。
    現實世界已如寒冬,何必一直當一面冰涼的鐵板?

    妳說,妳心情不好,可以陪妳一下嗎?
    我在電話那頭愣了一下,連忙說:沒問題,什麼時候?
    就今晚,我怕我……妳說。
    妳不說,我也知道,事態嚴重。我怕我過不去。妳是想這麼說的吧。
    因為妳一向那麼堅強,什麼大事都可以靠自己應付過去。事後說起來,都是淡淡的,只像不小心給湯汁潑到了裙襬一樣。

    這些年,妳經歷的事情曲折到難以想像:接二連三的,哥哥車禍身亡,姊姊得了憂鬱症,父親又被診斷出了癌症──一波接著一波,都沒有打垮妳。妳只是聳聳肩說:再難應付的,如果是現實,還是得應付,一直問:為什麼會這樣,其實是於事無補的。

    又過不了多久,妳發現,看來穩定的婚姻,出現了第三者,他表明想分手,說:「這是我第一次有被愛的感覺。」
    「他竟然說,如果我離開她,她會活不下去。可是認識這麼多年,他知道我可以沒有他,沒有他,我會活得很好。」

    妳跟我說起這件事時,語氣仍然平靜,無波無瀾。
    從一個愛過自己的男人口中聽到這樣的話,多麼傷人。妳也只是嘆了口氣,很爽快的答應,好吧,那我們分手。不到一個星期,即刻搬出去,似乎要證明,妳不想眷戀這一份已經變調的感情。

    「他一點也不想騙我,我真佩服他的坦白。」
    我曾說,妳能夠分手分得如此灑脫,有一半的原因在於,愛本來已經稀薄。
    妳曾經愛過他嗎?這一件事,連妳自己也懷疑。

    當時選擇他,或許不是因為妳很愛他,而是因為他將妳捧在手掌心裡,把妳的自尊捧得高高的,讓妳有一種被珍視的感覺。妳說妳不知道怎麼撒嬌,怎麼對他表達妳的關心,或許就因為如此,讓他從來沒有感覺到,妳對他是在意的。爽快離開的原因,也在於自尊心太強:自尊心強的人,在別人想要離開的時候,再痛也不能夠抱住對方大腿苦苦哀求,說:告訴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留你下來?像妳這樣的人,一旦鬆口求援,一定是天塌下來到了某種自己也不能承受的地步。

    我也是這樣的人,我知道的。
    怕被拒絕,所以不易開口求援。除非很清楚的明白,自己不會被拒絕。
    「陪我借酒澆愁唱唱歌吧。」妳說。

    我們點了少年時期最耳熟能詳的歌唱。唱著唱著,妳淚水盈眶,再加上酒精發酵的力量,妳才有辦法說出自己的痛苦。
    「我一直是個堅強的人,遇到什麼事,我都覺得自己一咬牙就會撐過去,可是他們並沒發現,我不是機器人,我也會累,我也需要人家安慰。我說我沒事,並不是真的沒事啊。有時候,情緒陷入低潮,所有被我當成沒事的不如意事,一起向我反撲,讓我無法招架。」

    妳喝得酩酊時,開始檢討起自己的感情路:「我想我錯了,我是不是應該當一個弱者,每天呼喊著男人來救我,他是否才會真正憐惜我?」

    能者多勞,但能者的寂寞和辛酸誰知道?
    別人不知道自己苦,半因自己也在逞強,不到最痛的時候不叫出聲。
    人都是物以類聚的。我身邊的朋友,個個都好強。

    這樣的人,有十分值得崇拜的人格特質:不示弱,不喜歡輸,不計較,有事一肩挑。不論男女,都是硬漢。
    有了這些特質,在事業上多半都有成績,但在內心深處常有他人不能了解的落寞。

    我有這樣的朋友:二十多歲時創業,自以為體力無限,寫程式可以連寫二十四個小時,煙連抽三包,一頓飯也沒記得吃。自以為刻苦耐勞,不到幾年,身體就搞壞了,雖然事業成功,但也換得終生洗腎。

    另一位友人,生性報喜不報憂,自己覺得在原來的工作上撐不下去了,想要創業,卻怕保守的家人擔心。他自行想辦法籌款,每日在同一時間內離家去上班,離職的事,連妻子也沒說,直到創業半年,一切步上軌道,他才鎮定的向家人報告,自己已經轉換跑道。

    也有這樣的朋友,年過四十,仗著自己年輕時是體育高手,跟人家報名參加三鐵賽,平時事業繁忙,根本沒有時間練習,結果在游泳渡潭時體力不濟,差一點淹死在潭裡。所幸被人救起,在醫院躺著的時候,朋友們去看他,他還死鴨子硬嘴巴,說自己前天熬夜,所以體力變差,人在哪裡跌倒就要在哪裡爬起來,假以時日,還要繼續挑戰。

    挑戰極限是硬漢所愛,但常不知道個人局限何在。
    這一、兩個冬天,也會聽到不少硬漢令人嘆息的消息。這兩人都在四十歲上下,都是公司高階主管,平日常常加班,身體有不適,都覺得不要緊,可以撐得過去。一位是在加班回家後,泡在澡盆裡想洗個熱水澡,從此再也沒起來。一位在長期睡眠不足的狀態下,清早起床打高爾夫球,沒揮幾桿即倒地,送醫後急救無效,留下嬌妻稚子。

    還有一位朋友,十年來所積聚的家產在金融風暴的影響下全部耗盡。只因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錯。他不但把自有資金投進去,還大舉融資,不到一個月,由億萬富翁變成負債纍纍。一般人在這種狀況下,可能難以承受,他只在將事實告訴家人前猶豫了一番,不多久又恢復平常豪氣,照樣堅守工作崗位,告訴那些用哀怨眼神看著他的朋友說:「沒關係,重新開始也好,那些錢在存款簿裡,反正也只是紙上富貴。」又是一副富貴於我如浮雲的坦坦蕩蕩。

    有位朋友,才割完盲腸,第二天下午就看到他出現在聚會中,與人痛快乾杯。大家擔心他的身體,他卻說自己禍害遺千年,不會死的,多喝點酒,正好殺死身體裡頭的病菌。

    一般人失戀,好歹也要花一、兩個月黯然神傷。但偏偏有人的復原力比海星還強。某位女性友人,內在溫和,外在個性卻強,與男友認識多年,已論及婚嫁,某天卻接到男友電話,男友悶悶的要求分手。她沒有問為什麼,只是在電話這頭沉默了一會兒,說「我知道了」,掛掉電話。之後,她打電話給我,說:「唉,我失戀了。」語帶哽咽。

    不知為何,電話斷訊。我再回電時,她已經關機。
    我非常怕她想不開,第二天繼續撥打她的電話。下午,她終於接了,說:「沒怎樣,我睡一覺就好了,沒事。」
    我曾說,失戀應該要有效率,但這麼有效率,也未免太恐怖了一點。
    都是強人,但如此堅強,無益健康。
    任何的傷痛都有復原期。

    假裝沒事是一種堅強,每一個傷疤都不能強迫它凝血,太會逞強的人,會把傷口往裡藏,血水與膿包深埋在心,恐怕更難好。仔細想來,並不值得?勵。
    我慢慢的學會,不只要傾聽別人的痛苦,也要懂得傾吐。一個人如果真要有朋友,不能只是想要幫忙人,卻拒絕別人的幫忙。有一回,我在事過境遷之後說起當時「實在活不下去」的坎坷困境,一位朋友忽然插嘴:「妳啊,實在不夠朋友。什麼事都不講,實在見外,沒把我們當自己人。」

    為什麼不同情我,還這麼說……我就是怕朋友擔心,所以才不講的。
    「如果妳連發生大事都不說,讓真正的朋友想幫都幫不上忙,是陷朋友於不仁不義。等事情都過了才講,誰同情妳?」

    說得有道理。

    之後,我學會:心情惡劣時,未必要自己獨自忍受,朋友雖然未必能夠分憂解勞,他們的同理心卻可陪你度過最難受的時光。
    學會這件事之後,我不再拿孤單來虐待自己,也比較少有自憐的情緒。
    個性再強,都要學會柔軟,學會示弱。偶爾示弱並非弱者;不要太剛硬,才有人敢親近。

    所有好面子愛逞強的人,不管再怎麼優秀,都是難以親近的。現實世界已如寒冬,何必一直當一面冰涼的鐵板?就算是刺蝟,也需收起刺來,在刺骨的天氣裡,相互取暖。



    引用~~吳淡如文章